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) 4号),现将安徽夹山蕻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年加工150万吨石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安徽夹山蕻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年加工150万吨石料建设项目
建设单位:安徽夹山蕻旅游发展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庐江县白湖镇
项目建设方案及规模:安徽夹山蕻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年加工150万吨石料建设项目分为两个地块,其中地块一占地面积13395平方米,地块二占地面积4391平方米,两个地块分别并购置给料机、鄂式破碎机、反击破、振动筛等生产设备,地块一生产线石料加工产能100万吨/年,地块二生产线石料加工产能50万吨/年,共计新增石料加工150万吨/年。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(验收监测报告表、验收意见、验收组签到表),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即日起20个工作日(2025年10月28日~2025年11月24日)
联系人:鲍乐乐
联系电话:17702517227
公示期间,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,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可通过邮寄信件、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