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众迈再生资源有限公司40万吨/年替代燃料制备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发布时间:2025-04-23 浏览次数:0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) 4号),现将安徽众迈再生资源有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(国环规环评〔2017) 4)现将安徽众迈再生资源有限公司40万吨/年替代燃料制备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:

项目名称:安徽众迈再生资源有限公司40万吨/年替代燃料制备项目

建设单位:安徽众迈再生资源有限公司

建设地点:庐江县冶父山镇

项目建设方案及规模:本项目租赁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。厂房南侧有12层的办公楼,其中一层作为办公区域,二层作为职工宿舍。厂房的中部为生产区,本项目暂时建设1条生产线,厂房的北侧为存储区域,由西到东分别设置三个原料堆存区、2个成品打包料堆存区,1个成品散料堆存区
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(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、验收组签到表),详见附件。

公示时间: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5424~2025523日)

联系人:朱玉禄

联系电话:15156999555

公示期间,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,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可通过邮寄信件、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
验收报告表众迈

竣工环保验收意见

验收签到表